发布时间:2013-11-01来源: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浏览:1783 次
关于做好技能实训(实验)资料收集整理的通知
随着学院各学科及重点专业教学工作中的技能实训(实验)活动的开展,为做好实训(实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的课时计划收集整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重点专业的实训(实验)由学科带头人填写,“实训(实验)安排表”报备教务处、实训处;非重点专业的实训(实验)课时计划由教务处指定安排。
2. 各学科的实训(实验)报告均使用统一的报告页,实训(实验)开始前在教务处领取。
3. 每个实训(实验)项目完成后,均须要求学生认真填写实训(实验)报告。
4. 指导教师对实训(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给出言简意赅的评语及成绩评价。
5. 各科目(项目),指导教师要拟定“实训(实验)指导方案”(同科目不同班级只需一份)。
6. 指导教师将批改后的“实训(实验)报告”,“实训(实验)指导方案”收集整理好后,送交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办公室(实训处)。
7. 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办公室(实训处)对收到的“实训(实验)报告”、“实训(实验)指导方案”要认真整理装订并存档,且对每位学生的成绩登记到成绩大表上存档。
8. 教务处统计实训(实验)课时时,需由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办公室(实训处)依据第1条要求,核实收到“实训(实验)报告”、“实训(实验)指导方案”后,告知教务处方可确认课时有效,纳入课时费发放。
此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实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