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进行纳税信息填报的通知
各部门:
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及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为保障学院职工利益及学院所得税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位教职员工在本月15日之前下载手机版“个人所得税”APP并进行个人信息填报,填报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个人相关证明资料备查。
特此通知
学院总务(财务)处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