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1来源:财务处浏览:3570 次
全体教职工:
根据财政公积金代扣代缴要求,工商银行工资卡打卡金额有所变动,变动情况如下:
1、从2024年2月起,我院职工工商银行工资卡打卡金额调整为:每月实发工资加上个人单边公积金金额,其中个人单边公积金金额,当天由银行直接代扣代缴划拨到个人公积金账户,所以请大家在当月工资发放后,在工商银行卡中保留个人单边公积金金额,否则银行无法进行公积金代扣代缴,影响个人公积金缴纳。
2、中国银行打卡工资无变化。
3、以上变化仅针对在编及征地职工,聘用职工无变化。
学院财务处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