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宜人社秘〔2026〕34 号)以及《关于2026年度安庆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技师院字〔2026〕344 号、《关于做好2026年度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我院教师申报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皖人社秘〔2026〕7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
2026年我院申报工作采取“先由申报人提交纸质材料至人事处,经学院审核推荐小组审核后,再通过网络平台申报”的方式进行。
三、申报时间
1、申报人应于2026年9月20日前将个人申报申请提交至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2、申报人的纸质材料务必于2026年10月8日前交至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1、业绩成果应为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为近5年以来的情况,申报时可按照重要性排序填报。申报人提交的相关业绩,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教育教学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及岗位职责相对应。
2、相关审核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证书等严格审查、逐项核实,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照标准条件把好审核关。
3、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严禁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严禁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学院监审处对申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特此通知
学院人事处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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