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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纺织技工学校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1-05来源: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浏览:81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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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健康节能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学校对空调的启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开启条件

夏季,当日最高气温在32以上或室内温度高于29,方可开启,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以26℃—28为宜,不得低于25

冬季,室外温度低于0或室内温度低于5,方可开启,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室内外温度差大,容易感冒,不利于健康)

二.         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

1.     各科室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的管理办法,每个科室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空调的使用,有关责任人应根据本规定使用并管理好空调,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又保证不浪费能源实现节能、节支的目地。

2.     计算机房等教学用空调以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为前提,由教务科制定详细管理办法,并负责督促检查。

3.     对于会议室、会客室的空调则由会议组织者及接待人员负责管理使用。

4.     开空调时需关闭门窗,室内严禁同时使用其它电热器具。

5.     下班后最后离开的办公室人员要检查空调是否已经关闭。同时在上班中如需离开办公室30分钟以上,也必须关闭空调。

6.     空调若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报总务科维修,严禁私自撤除、维修。

7.     夏季遇雷雨天气或空调长期不用,应及时拔掉空调电源。

8.     总务科不定期检查各科室空调的使用情况,对违反上述规定,将促其改进:对情况严重或拒不改正的,上报校办公会议,给予通报批评。请教职员工自觉遵守,科室负责人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