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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人社党〔2013〕5号文件
发布时间:2013-04-18来源: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浏览:73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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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文件

 

宜人社党〔2013〕5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8日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力戒铺张浪费,整治慵懒散奢,现结合我局实际,作出如下要求。

一、改进调研

1.注重调研实效。市局领导和各科室、各单位到县(市)区调研,要围绕人社重点、难点工作,设置调研主题,确定调研提纲,制定具体方案,了解真实情况,深入剖析矛盾,探求解决办法。每项主题调研结束后应及时起草调研报告,向局党组书面报告意见和建议或牵头起草相关工作文件。市局领导每年深入县(市)区调研(执法、督查)时间不少于10天,安排调研时一般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县(市)区、一个点、一条线路。

2.减少陪同人员。市局领导到县(市)区调研,不安排无关人员陪同。局主要负责人到县(市)区调研,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县(市)区局陪同的负责人不超过2人。其他局领导到县(市)区调研,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县(市)区局由1位负责人陪同,主要负责人可不陪同。

3.简化接待安排。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制作电子显示屏,不摆放花草和水果香烟,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

二、精简会议

4.减少会议数量。各科室、各单位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实行一会一批,由局办公室初审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召开。能以文件、电话、网络等方式部署的工作,不专门召开会议,能套开的会议一律套开,主题相近、内容相关、出席对象相同或交叉的会议合并召开。

5.控制会议规格和规模。市局领导原则上不参加非综合性会议。各科室、各单位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原则上不邀请县(市)区局领导参加,确需邀请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市局组织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6.控制会议时间和地点。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科室、各单位组织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会议原则上在局会议室或市区定点饭店(宾馆)召开,如特殊需要经批准在市区外召开的会议,也应在符合规定的饭店(宾馆)召开。严禁举办各类无实质内容的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7.精简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全面清理和规范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切实减少数量。

三、精简公文

8.减少公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的公文一律不发,政策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发文。压缩公文篇幅,除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等文件外,市局印发的公文一般不超过1500字。

9.提高公文质量。严格按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加强公文审核,提高公文质量。除市委、市政府和省厅领导特别指示外,一般不直接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厅领导个人报送公文。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送公文,不得多头、越级报送;除市局领导特别要求外,不得直接向市局领导个人报送公文。

10.提速公文运转。积极推广电子公文,降低运行成本。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逐步实现公文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

四、厉行节俭

1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市局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在调研、检查工作期间,一律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按规定标准入住定点宾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切实加强油耗管理和维修保洁管理。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县(市)区局同志来局办理公务和联系工作需要的,由局办公室统一在定点饭店安排工作餐,陪同人员按对口及工作需要确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客人数。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规定。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2.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严禁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会议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安排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不发放不必要的文具,会议所在地的参会人员不安排食宿。严格执行会议预算审核制度,所有会议不得突破预算;未经批准的会议,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严格控制培训经费,除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统一安排之外,各类培训机构组织举办的社会化培训原则上不予参加。

13.严格控制出差经费。除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活动之外,从严控制出差次数,从严审核出差费用,不准绕道拜亲访友,或游览旅游景区。

五、提高效能

14.不断推进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不断规范办事程序,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切实加大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工作问责制等效能建设制度落实力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会议、出勤、财务管理、公文处理、车辆管理等制度,努力做到细化、量化,确保机关高效有序运转。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六、加强监督

15.坚持领导带头,加强督促检查。市局领导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要把贯彻落实本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照执行,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前向局党组报告执行情况。

本细则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