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技师学院
教学巡查制度
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为加强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规范课堂教学,保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参与部门
参与教学巡查工作的职能部门包括教务处、学工处、机电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基础升学部、保卫处、监审处。
二、巡查类型和方式
1、巡查类型分为联合巡查和系部自查。
2、联合巡查由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巡查范围为全院全日制班级,一周3次,每次巡查人员2人,具体人员由教务处按教学周排班。
3、系部自查由系部自行组织,巡查范围为本系部全日制班级,一天三次,分别为第一节课、第三节课、第五节课开始时,巡查人员1-2人,由系部自行安排。
4、巡查方式分为走访巡查和监控巡查两种方式。
5、走访巡查由巡查人员以走访方式对全院所有全日制班级进行巡查。
6、监控巡查由巡查人员以查看监控方式对全院所有全日制班级进行巡查,每次时间为两节课连堂。
7、联合巡查采取走访巡查和监控巡查两种方式,每周走访巡查1次,监控巡查2次。
8、系部自查采取走访巡查或监控巡查方式。
9、巡查可以是随机抽查,也可以是有目的地查看。
三、巡查内容
1、教师到堂情况及学生出勤情况。
2、学生着校服情况。
3、学生课堂上收缴手机情况。
4、教师授课及学生听课情况。
5、安全及其他情况。
四、巡查要求
1、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按巡查内容,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如实进行记录,规范填写《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教学巡查记录》(见附件),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2、监控巡查要严格遵守监控室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随意删除录像资料。严禁使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教学巡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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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巡查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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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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