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技师学院
教师听课制度
为加强学院教学质量的管理,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同时,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推动课堂教学的改革,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听课制度。
一、听课类型
我院听课类型分为:考核课、公开课、示范课和随堂听课等类型。
二、听课人员及次数
1、分管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2、教务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3、系部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4、各系部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5、专职教师、行政岗兼职教师听课每学期不少于4次。
三、听课范围及方式
1、学院领导、教务处长听课范围是全院的课程,系部主任、系部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范围以本系部所开的课程为主。
2、普通教师主要参加本系部相关或相近专业的课程的听课及各种教学观摩活动。
3、听课以随机、随堂听课为主,也可组织重点听课、观摩听课等。
4、听课方式可采取集中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也可采用单独听课的方式。
5、各听课人员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听实训课。
四、听课要求
1、所有人员每次听课应坚持听完1节课,不得中途离开。
2、听课过程中要虚心学习,尊重他人,遵守课堂规则,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3、听课后,应尽可能与师生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地填写《教师听课表》。
4、听课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应及时给予回复或解决。
五、听课组织与管理
1、考核课听课、院领导听课由教务处组织,其他听课由系部或教研室组织。专职教师、行政岗兼职教师向授课所在系部提出听课申请。
2、听课人员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的各项要求:教学过程、环节简评、总评以及授课教师、科目、课题、课型、时间等。
3、听课人员的听课记录要做到真实,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4、教务处、系部、教研室要组织教师按时听课,为评课、教研活动作好准备,对无故不参加者要作好记录。
5、听课人员的听课记录交由组织部门(教务处、系部、教研室)进行整理并按规范存档。
6、系部或教研室每月召集听课人员进行座谈,对听课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被听课教师。